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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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审计处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学校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监督评价及提出治理建议等。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2.负责拟定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应的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4.负责学校预算管理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以及科研经费结题审签等。

5.负责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标审计、造价审计、跟踪审计和管理审计等。

6.负责对学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开展审计调查和专项审计。

7.负责学校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定期向学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提示风险并提出治理建议,牵头督促审计整改落实。

8.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对学校进行审计检查工作,向上级部门报送学校审计计划、报告、总结和报表等。

9.负责加强学校内部审计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工作。

10.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规程、业务流程,完善工作机制。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综合审计科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编制学校年度审计计划及经费预算。

2.负责对学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开展审计调查和专项审计,督促审计整改落实。

3.参与学校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牵头配合上级部门对学校的审计及相关检查工作。

5.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学校审计计划、报告、总结和报表等。

6.负责处内人事、财务、资产、宣传、信息化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审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财务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学校预算管理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督促审计整改落实。

2.负责学校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督促审计整改落实。

3.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结题审签、银行存款余额对帐表审签等工作。

4.负责学校资金监控信息系统管理和数据分析工作。

5.提供与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审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招标审计、造价审计、跟踪审计和管理审计等,督促审计整改落实。

2.负责与建设项目有关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3.提供与建设项目管理审计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