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南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委托,经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校领导批准,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西交校审计【2009】3号)的规定,学校委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于2016年10月10日开始对阎开印同志担任峨眉校区校长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为提高审计质量,督促工作进展,审计处于2016年10月24日下午在犀浦校区综合楼527室组织召开了审计项目进展推进会。事务所、审计处相关审计组成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审计处常务副处长沈竹同志主持。
沈竹同志阐述了召开本次会议的目的,主要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未关注到的重要事项与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及讨论。
事务所提交了《审计取证记录》和取证资料,逐一汇报了审计已取证的情况,问题覆盖财务核算、收入及其他收费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三重一大”事项、经济合同管理、票据管理、印章管理、内部管理等方面。审计处详细听取了事务所介绍,双方对每个问题的定性、法规依据及支撑材料进行了研讨,针对取证资料,共同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可能性。审计处指出,事务所审计在内容上要符合国家审计全覆盖要求,问题定性一定要准确、谨慎、资料充分。事务所表示将进一步理清审计思路、再次取证审计中未涉及的重要事项,查实、提炼及准确表述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
召开审计项目进展推进会是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通过本次会议,加强了审计处与事务所的沟通,有利于审计处对事务所工作质量的跟踪,有利于事务所充分理解委托方要求,从而提高审计效率,提升审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