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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承诺制度的通知(​西交党[2011]20号)

发布时间:20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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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承诺制度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明确领导干部经济工作职责,规范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行为,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前、任中和离任监督约束机制,经学校第十三届党委会第32次常委会议(西交党常纪[2011]4号)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对二级单位负责人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承诺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济责任告知承诺对象

西南交通大学校内所有二级单位现任、新提任和转任的行政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均为任期经济责任告知承诺对象。

二、经济责任告知承诺内容

经济责任告知承诺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岗位责任、政策执行责任、经济决策责任、经济管理责任和其他经济责任。

1、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类经济政策及相关规定;

2、建立健全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和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强化执行力度;

3、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会议原始记录存档,做到有据可查;确保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无重大失误;

4、认真履行本部门管理职责,完成学校下达的经济责任目标。科学合理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

5、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保证本部门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校,确保无“小金库”;

6、严格执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保证本部门经济活动真实、合法;

7、及时清理本部门债权、债务,做到债权、债务清晰;

8、做到本部门管理使用的资产安全完整,账、卡、物相符,并按规定有效使用,保证无随意处置、出租、出借行为;

9、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校及本部门职工的监督;

10、认真整改上级部门及学校各类检查中发现的经济管理问题。

三、经济责任告知承诺程序

组织部门代表学校在对应承诺对象进行任前谈话或以其他适当的方式将任期经济责任承诺内容全面告知承诺对象,同时签订《西南交通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承诺书》。

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承诺情况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作为考核、评价、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本通知由组织部和审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西南交通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承诺书》

附件:

西南交通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承诺书

一、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类经济政策及相关规定。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和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强化执行力度。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会议原始记录存档,做到有据可查。确保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无重大失误。

四、认真履行本部门管理职责,完成学校下达的经济责任目标。科学合理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

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保证本部门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校,确保无“小金库”。

六、严格执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保证本部门经济活动真实、合法。

七、及时清理本部门债权、债务,做到债权、债务清晰。

八、做到本部门管理使用的资产安全完整,账、卡、物相符,并按规定有效使用,保证无随意处置、出租、出借行为。

九、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校及本部门职工的监督。

十、认真整改上级部门及学校各类检查中发现的经济管理问题。

本人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上述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和组织监督考核。

本承诺书由承诺人保存。

承 诺 人: 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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