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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不容忽视

发布时间: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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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收支、决算审计等审计过程中发现许多单位存在往来款项笔数过多、金额过大、挂账时间过长、专项资金长期挂往来账等现象,且多数单位屡查屡犯,整改不到位,已成为审计查处的普遍问题之一,这些问题的产生,不仅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还容易引起资金沉淀、债权灭失、资产流失等情况,应引起各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及时清理和规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单位对往来款项的管理重视不够。财务人员只记账不理账,对往来款项长期不核对不清理,对方单位及个人因发生破产、死亡、逃逸等情况,造成单位呆账、坏账情况越来越多。
 
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单位将本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长期挂往来账款,未列入相关收入科目核算,在往来款项列收列支,形成的结余逐年累计。有的单位对已收回的应收款项不冲减,挂到应付款账上,收付款项双边挂账等。
 
三是往来款成因不清晰。一些单位由于往来账务明细记载不清晰、会计资料缺失、领导和财务人员频繁变更、移交不完整等原因,造成部分往来款项的性质和具体用途无法说清,增加了往来款项的清理难度。

四是各单位主体之间记账不一致。主要体现在上下级单位之间、财政局和各单位之间,如主管局借给下属单位的资金,下属单位当做拨入经费计入收入科目,并没有记应付账款科目,导致应收账款单边挂账。

五是制度不健全。领导干部离任时往来账的清理工作缺乏制度监督和约束,无交接手续,或者对上任产生的往来账款主动清理的意识不够,导致“新官不理旧账”,使往来账越积越多、越压越久,账目越来越不清,处理难度越来越大。

为此,审计建议:

一是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感和法制观念,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对往来账款项定期进行清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二是健全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明确往来款项的责任主体,以保证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往来事项能及时清理了结,使往来账不再成为难治的“后遗症”。

三是加大往来账款项的清理力度。按照资产清查有关规定,制定清理工作方案,明确清理目标,成立往来账款项清理小组,区别不同情况该清收的清收,该调账的调账,该核销的核销。根据每笔往来账款项的内容和性质,采取针对性的清理方式,属于本单位的个人欠款,要逐一核实,明确债权关系,督促个人制定还款计划并限期偿还;属于其他单位的欠款,要传送书面的催款通知书。特别是对时间较长、事由不清、单位撤销等原因形成的往来款项,要寻根刨底,核准款项的相关事实,被评估为无法收回的旧账、呆账,要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做坏账处理。(来源:富平县审计局、审计观察、审计之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仅用于学习与交流,无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