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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促进《西南交通大学工程审计实施办法》落实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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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建设工程审计工作,加强建设工程管理与监督,71日学校出台了《西南交通大学建设工程审计实施办法》(西交校审计[2021] 3号)。为帮助校内各单位尽快熟悉文件,确保文件顺利执行,提高建设工程审计工作的效果和效率,现将文件中重要内容及相关提示列示如下:

一、建设工程分类

建设工程分为重要工程和一般工程。

重要工程指基本建设工程、国拨修缮工程以及总投资在400万元以上(“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大中型自筹修缮工程;其中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原则上应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一般工程指总投资在400万元以下的自筹修缮工程。

二、工程审计费用均列入项目成本

建设工程各阶段审计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项目成本,项目管理部门编制项目投资估算时应考虑该项费用。

三、纳入招标采购工程审计的项目

1、招标采购控制价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2、与建设工程相关且招标采购控制价在5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项目;

3、与建设工程相关且招标采购控制价在5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

特别提示:

1、招标采购文件由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递交审计处;

2、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文件由项目管理部门递交审计处;

3、三方(审计处、项目管理部门、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会签“招标采购文件(含控制价)审核确认表”(附件1)后,方可进入招标采购下一环节工作(流程见附件2)。

四、项目实施阶段需提请关注事项

(一)审计处参与会签的合同范围

1、重要工程的所有合同;

2、一般工程且需招标采购审计的合同。

特别提示:

1、审计处不参与一般工程未经招标采购审计的合同会签;

2、审计处原则上不审签总价包干合同。

(二)进度款审计

审计处仅针对跟踪审计项目的施工进度款进行审计。

(三)项目验收阶段审计

审计处仅参与重要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五、竣工结算阶段工程审计需提请关注事项

(一)施工类项目

1、重要工程和送审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一般工程由审计处组织实施结算审计;审计处、项目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及审计事务所共同签字确认金额;审计处出具“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单”(附件3),报相关校领导审签(流程见附件4)。

2、送审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一般工程由项目管理部门自行进行审核,审计处对项目管理部门的审核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二)货物、服务类项目

1、重要工程的货物、服务类项目由审计处自主审计并出具内审报告单(附件5)。

2、一般工程的货物、服务类项目由项目管理部门自行进行结算审核,审计处对项目管理部门的审核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项目管理部门务必重视工程项目立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工程项目不同方式签订的合同其对应的结算审计资料不同(详见附件6和附件7),项目管理部门应提前悉知清单和《西南交通大学建设工程审计事项表》(详见附件8),重视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现场管理和监督,对送审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三)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协助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四)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西南交通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西交校审计〔20142号)、《西南交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西交校审计〔20155号)、《西南交通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实施办法》(西交校审计〔20173号)同时废止。

(五)建设工程审计工作相关表单在审计处主页更新,请大家及时下载。

工程审计其他事项,请校内各单位认真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建设工程审计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并落实好本单位管理职责和主体责任,做好工程建设工作,配合审计处做好工程审计事项。

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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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招标采购文件(含控制价)审核确认表

2- 建设工程招标审核流程图

  3-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单”

  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审签表-校内流程图

  5-内审报告单(XXXXXXX(西交工审 号)

  6-招标类修缮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清单

  7-非招标类修缮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清单

    8-西南交通大学建设工程审计事项表

    9-建设工程项目审计费支付审批单